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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谷歌同 Facebook 秘密交易嘅背后:科技巨头会携手走向垄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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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随住社交网络嘅兴盛,数字广告市场繁荣发展,其垄断问题都日渐浮出水面。呢排一份由美国10名州长共同发起嘅诉讼表明,Google已经同Facebook达成‌合作协议,该协议可能会造成数字广告垄断,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本文嚟自《纽约时报》,作者Daisuke Wakabayashi and Tiffany Hsu,原文标题“Behind a Secret Deal Between Google and Facebook”。

    谷歌同 Facebook 秘密交易嘅背后:科技巨头会携手走向垄断吗?

    Facebook同Google嘅交易等外界开始担忧:科技巨头强强联手,系咪会扼杀竞争?图片嚟自《纽约时报》,摄影Paige Vickers

    令人担忧嘅合作

    早在2017年,Facebook 就称自己正喺度测试一种新嘅线上广告模式,呢种模式可能会威胁到Google对数字广告市场嘅控制。但是两年之后,Facebook进行‌全面改版,并且表示佢将加入以谷歌为首嘅公司联盟。

    Facebook 从未解释过自己放弃17年计划嘅缘由,但最近一次由10名州长共同发起嘅反垄断诉讼提供嘅证据表明,Google已经同这位潜在嘅数字广告市场竞争对手达成‌协议。

    上述证据来源于得克萨斯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嘅一份文件,这份文件在后嚟在正式提起嘅申诉中被删除,但在《纽约时报》得到嘅文件草稿中得以保留。

    Google联盟(共有20多个成员)中有六位要求匿名嘅高管讲畀《泰晤士报》,佢喺联盟中享受嘅待遇远不如Facebook,后者在联盟中有住更多显著嘅优待。

    科技巨头之间嘅交易嘅曝光等人哋再次忧心起嚟:科技公司强强联手,系咪会遏制市场竞争。咁样嘅交易通常是不可避免嘅,而交易通常会反过嚟确定市场竞争中(包括服务同产品)嘅输家同赢家是谁。输家同赢家私下商定交易条款,其中保密条款中往往含有至关重要嘅交易项目。

    Facebook同Google都表示,佢哋之间嘅交易是数字广告产业嘅常规交易,不存在阻碍市场竞争嘅情况。

    Google发言人朱莉·塔拉洛·麦卡入面斯特(Julie Tarallo McAlister)表示,目前呢场申诉“扭曲‌呢场交易,因为佢仲涉及到广告科技业务嘅第啲方面”。佢表示Facebook是Google联盟嘅公司之一,是同联盟内第啲公司一样嘅合作伙伴。

    Facebook发言人克入面斯托弗·斯格罗(Christopher Sgro)说,呢场同Google嘅交易“有助于加强广告竞价中嘅竞争成分”,因此对广告商同发行商嚟讲都有利可图。佢讲:“任何称此类交易损害市场竞争嘅言论都系毫无根据嘅”。

    Google同Facebook都拒绝披露交易细节,但在早先时候,《华尔街日报》曾对申诉嘅草稿进行多方位报道。

    数字广告市场:从头部竞价到公开竞价

    近期,针对Google同Facebook嘅反垄断诉讼案数量激增,等外界开始关注科技巨头之间嘅交易。比如上年十月,司法部起诉Google,因为前者同Apple达成一项协议,将Google设置为iPhone嘅默认搜索引擎。纽约反垄断局前助理检察长萨利·哈伯德(Sally Hubbard)讲:“嗰种认为科技平台之间进行激烈竞争嘅想法显然被夸大嘎啦,喺好多情况下,佢哋只是强化‌彼此嘅垄断地位。”

    Google同Facebook加起嚟占‌2019年所有数字广告收入嘅一半以上。应用开发者同发行商除咗在自己嘅平台上投放广告之外,仲要要依靠呢啲科技平台嚟投放广告,比如在Google嘅搜索引擎上或在Facebook嘅主页上投放。

    Google同Facebook之间嘅协议——Google内部畀佢起‌一个代号叫“Jedi Blue”——涉及在线广告市场中一个不断发展嘅部分,即“程序化广告”(programmatic advertising)。有研究显示,喺线广告每年可以为全球带嚟数千亿美元嘅收入,而呢种用算法同技术自动管理广告嘅方法带嚟嘅收益则占收入嘅60%。

    在用户点击广告链接同广告页面加载嘅数毫秒内,所形成嘅广告空余空间会被放到交易市场上,由广告商竞争,而后中标者所有放嘅广告会被传到平台嘅广告服务器处。鉴于Google通常在广告交易平台同广告服务中占主导地位,因此佢经常在广告竞争中获胜,然后将业务引向自己嘅平台。

    为打破垄断局面,一种新嘅竞标方法——头部竞价(header bidding)——出现咗,这是一种全新嘅数字广告竞价技术,但系以帮助发布商有效提高竞争、增加广告收入。根据一项估计,到2016年,70%嘅发布商都在采用呢种技术。

    鉴于呢种头部竞价法可能使得Google自己蒙受巨大损失,Google想出‌一种叫“公开竞价”(Open Bidding)嘅替代方案,喺Google联盟内部展开竞争。联盟成员可以同Google同台竞价,但Google会对中标者收取部分费用。

    Google:将威胁变成伙伴

    作为互联网最大嘅广告购买者之一,Facebook在头部竞价体系中一直是Google嘅一大威胁。喺《泰晤士报》拿到嘅申诉草稿中记录到,Google嘅高管曾在电子邮件中称Facebook为“关乎存亡嘅威胁”,要求“采取所有措施”。

    2017年3月,Facebook宣布佢正喺度同《华盛顿邮报》、《福布斯》同《每日邮报》等发布商测试头部竞价法。Facebook仲批评Google,称数字广告产业一直将其利益拱手送畀“制定规则同掩盖事实真相嘅中间人(指Google)”。

    根据诉状,喺Google同Facebook于2018年9月签订交易之前,Facebook嘅高管曾向CEO扎克伯格简述‌公司几条出路:雇佣上百名工程师,斥资数十亿美元同Google展开竞争;退出数字广告交易市场;或者同Google做交易。

    对好多处在广告行业嘅人嚟讲,Facebook同Google嘅联盟好可能系对头部竞价方法嘅一次冲击。一位参同公开竞价嘅合作伙伴表示,本嚟好高兴Facebook可以在Google联盟之外推行头部竞价方式,但到‌2018年,呢一切戛但係止。

    在2018年12月,Facebook在一篇博客文中宣布自己已经加入‌Google嘅项目。但是佢在宣布嘅时候,并未提及起诉书中提到嘅获得‌Google畀嘅种种特权,包括为Facebook提供更多嘅信息,或者在速度上畀予优势,最终帮助Facebook提高“中标率”。

    Facebook有边啲特权?

    在呢个只有几分之一秒嘅广告市场入面,速度就是一切。根据法庭相关文件,Facebook享有300毫秒嘅竞标时间,而Google合作伙伴表示佢哋最多只有160毫秒嘅竞标时间。

    根据法律文件,Facebook仲享有另一种优势,即同广告链接中出现嘅网站建立直接嘅计费关系。对于联盟中嘅大多数合作伙伴嚟讲,Google掌握‌所有嘅信息,喺竞标伙伴同网站所有者之间竖起一道围墙,并且隐藏‌中标网站最终收益嘅信息。

    呢啲文件中提到,Google帮助Facebook认识投放广告嘅相关用户,佢帮助后者识别‌80%嘅移动用户同60%嘅网络用户。第啲合作伙伴则表示,自己在识别用户方面几乎没有收到任何帮助。

    作为回报,Facebook承诺在能识别用户嘅前提下,会在竞争中竞拍下90%嘅份额,并且承诺为“特权”支付一定嘅金额——根据协议,喺四年合作中每年支付5亿美元。

    Facebook仲要求Google不得用上述数据私自操控竞拍,这在某种程度上都表明Google未能向第啲公开竞价嘅合作伙伴作出“打造公平竞争嘅环境”嘅承诺。

    在起诉书度,一项最严重嘅指控莫过于两家公司已经预先确定,Facebook将会按照固定比例中标。起诉书草案中讲:“第啲嘅市场参同者并唔知情,无论佢哋出价多高,最终木槌将会在适当嘅时刻落在Facebook那入面。”而Google嘅发言人则表示,同所有合作伙伴一样,Facebook必须出最高价才能中标。

    两家公司都否认呢场交易同垄断有任何关联,但是在佢哋嘅协议中仲有咁样一项条款:在涉及合作伙伴关系同竞争问题嘅调查度,双方必须在调查中彼此“合作同协助”。

    起诉书中仲话,喺成个协议度,“反垄断”一词至少被提到‌20次。

    译者:Michiko

    cantonese.live 足跡 粵字翻譯

    2021-03-17 15: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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