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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鲍毓明案”到“网络送养黑产链”:性侵悲剧何时能止

    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持续发酵。4月8日,有媒体报道称烟台一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公安部门立案。据媒体报道,被指控的鲍毓明曾为烟台杰瑞集团副总裁,分管法务工作。同时,他还是中兴通讯独董与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近日涉事方纷纷对媒体就此事发声,“性侵养女案”的全貌正在显现。

    最新消息,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养女方:他不敢承认,希望警察叔叔公正处理

    4月10日,当事女孩李星星(化名)告诉“紧急呼叫”,她不认同鲍某某没有性侵她的言论。她表示,“希望警察叔叔公正处理”。在被性侵后曾去过鲍毓明老家要说法,鲍父母却问李星星要不要嫁给他。李星星代理律师称,鲍毓明没有办领养手续,“非养父女关系”这一说法是在为鲍开脱。

    4月11日凌晨,烟台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我局已组成工作专班,并商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前期芝罘公安分局侦办的案件事实及公众关注的相关问题正在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2日晚,红星新闻记者专访了李星星的代理律师,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孝权。他表示,事实证据部分现在谁都没有发言权,应该由办案机关去处理。现在李星星的精神情绪状态非常不好,拜托媒体在报道时考虑受害者的特殊状态。

    13日上午,李星星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这两天,她都在积极配合警方做笔录,尚未看到鲍毓明发布的详细的聊天记录。无论鲍毓明如何辩解,都无法改变性侵她的事实。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警方完成调查,尽快让不法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

    李星星还表示,她使用的QQ号是鲍毓明用他的身份信息注册的,他知道密码,此前经常登录李星星使用的QQ号检查聊天记录等信息,不排除鲍毓明“自己跟自己对话”。李星星称,以上信息她都向公安机关作出过说明。

    鲍毓明方:拒绝承认是“养父”“养女”关系

    4月9日,鲍毓明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称,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并称“事情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事情说起来话长,但我和她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澎湃新闻致电鲍某明姐姐,对方也表示,鲍某明和报警女孩并非养父女关系,并且女孩和妈妈曾经去过鲍的老家见过父母。

    4月11日中午,经过中间人转达,鲍毓明再度回应性侵养女事件。在回复南风窗记者提问时,他并不否认与李星星的这段“亲密关系”,但拒绝承认是“养父”“养女”关系。

    从“鲍毓明案”到“网络送养黑产链”:性侵悲剧何时能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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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回应:相关企业与鲍毓明“划清界限”

    事件发酵后,与鲍毓明相关的企业也相继与其“划清界限”。

    4月9日,瑞集团在官微发布声明:杰瑞集团在获悉媒体报道的有关《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突发事件后,高度重视。4月9日下午杰瑞集团已经与鲍毓明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鲍某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中兴通讯4月10日上午公告称,独立非执行董事鲍毓明已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生效。

    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网站4月10日发布声明,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院已解除鲍毓明兼职研究员的聘任,并已通知本人。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信息查询系统显示,鲍某某是执业状态的专职律师。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王兆峰回应称,鲍某某在外任职的情况与专职执业的要求还是不相符的,纪处部门将对此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再根据情节情况来做处理。

    据“紧急呼叫”报道,2019年,涉事女孩李星星曾向北京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求助。该公益机构工作人员李莹称,鲍某某与李星星之间并非收养关系,而是私下的送养。同时,针对有媒体报道称李星星与鲍某某之间有“亲昵关系”,李莹表示对此应审慎看待,“在特殊环境下产生的依赖,并不是爱情”。

    鲍毓明案牵出“网络送养黑产链”

    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明涉嫌性侵养女事件,近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涉案当事人间的关系及法律关系也留给公众诸多疑团。此案也使存在多年的民间送养、非法收养乱象再次进入公众视野。网络世界中,送养者、中介、收养者已然形成了一根衔接紧密的链条。

    法治周末记者访问多个网络平台后发现,尽管一些平台以政策、法规问题将“送养小孩”等信息进行了清理或屏蔽,但要找到相关的线索并非难事。

    例如,法治周末记者在知乎APP上以“送养”为关键词进行搜索,随即找到多条“送养小孩”信息。记者注意到,在多条信息下方,都有同一位网友。她在头像旁边留下了自己的QQ号码 。

    记者以“咨询如何领养孩子”为名,加上述网友为好友。对方称,自己已经“领到”了孩子,“订的时候孕妇才怀孕八个月,现在‘我女儿’一个多月。”而为了得到这个“女儿” ,上述网友称自己“花了四万元”。记者向其中一名管理员询问:“请问是合法领养吗?”对方回答:“合法去福利院,别在这里找。我们不犯法,也不合法。”随即,记者被移出了群聊。

    从“鲍毓明案”到“网络送养黑产链”:性侵悲剧何时能止

    王小艳律师指出,民间送养可能侵害儿童的人身权利,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受教育权等,比如因送养行为导致的性侵、虐待、遗弃等行为。

    (文中李星星为化名,新闻来源:澎湃新闻、南风窗、红星新闻、新京报、法治周末报等)

    蓝鲸财经  2020-04-13 18: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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