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共享单车企业,都为自己运营的车辆涂刷了统一的颜色外观,用户也逐渐习惯于用“小黄”、“小蓝”、“小橙”等颜色来区分共享单车品牌。不过,青桔单车的运营商杭州小木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小木吉公司)申请将车身颜色组合作为颜色商标申请注册,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小木吉公司遂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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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吉公司运营的共享单车品牌为青桔单车,其车身颜色为柠檬绿与白色的颜色组合。2018年8月,小木吉公司申请将这一车身配色方案,作为特殊的指定位置颜色商标进行注册,核定使用在自行车等商品上。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为,该商标是青色、白色组合而成的颜色组合商标,且已明确表示颜色的使用位置。但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在自行车、广告服务等商品或服务上已获得了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故驳回了小木吉公司的申请。
小木吉公司不服,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作决定。其认为,作为青桔单车的指定配色方案,诉争商标经过持续、广泛地使用和宣传,已经在市场上取得了极高知名度和公众认知度,具有作为商标获准注册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由于颜色商标并非传统商标,在实践中,对其认定存在一定难度。在本案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针对颜色商标的显著性认定标准,及诉争商标是否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进行了充分辩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07-21 07: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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