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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名投资人:新闻付费嘅商业模式行得通吗?

    神译局是转载旗下编译团队,关注科技、商业、职场、生活等领域,重点介绍国外嘅新技术、新观点、新风向。

    转载:关于新闻嘅未嚟已经是个老生常谈嘅问题。互联网嘅崛起打破‌报纸对注意力同广告嘅垄断,造成报纸嘅经济情况持续低迷。喺此背景下,最近澳大利亚审议中嘅媒体议价法案尤为引人关注,要求谷歌、Facebook等科技巨头为澳大利亚嘅新闻内容付费嘅做法属于全球首创。呢种做法合理吗?能唔可以行得通?知名VC Benedict Evans提供‌自己嘅思考。原文发表在其个人博客上,标题是:Paying for news

    知名投资人:新闻付费嘅商业模式行得通吗?

    划重点:

    互联网消灭‌报纸对注意力同广告嘅垄断

    报纸要求广告收入分成嘅理由不太站得住脚

    提供新闻链接都要付费更加行不通

    报纸嘅收入的确在十多年前就开始暴跌嘎啦,而且我哋讨论对于呢个问题该做点乜嘢都差不多有咁长嘅时间嘎啦。

    知名投资人:新闻付费嘅商业模式行得通吗?

    70年嚟美国报纸收入嘅变化情况

    呢啲问题都没有太大变化:报纸对注意力以及特定类型嘅广告接受人数有寡头垄断地位,但互联网将这两种垄断都消灭嘎啦。大家在更多地方睇更多嘅嘢,而广告商拥有更多更好嘅选择,所以报纸嘅广告收入下降‌四分之三甚至更多。同时,谷歌同Facebook在互联网上创造‌一个庞大嘅,更受广告主钟意嘅新广告业务,部分报纸认为佢哋不管点样自己应该从中能分得一杯羹。2010年甚至2000年嘅时候就是呢种情况,而情况而家都定系咁样,除咗数字变得更糟以外。

    如果有人关心呢啲事嘅话,值得注意嘅系,谷歌同FB嘅广告收入好多其实并唔系嚟自以前在报纸上登广告嘅广告主:佢哋嘅好多广告客户都系以前好少做广告嘅中小型企业,而好多实际嘅报纸广告客户却转向‌睇起嚟根本不像广告嘅嘢。而家,购买植入广告嘅房地产经纪人开始向Zillow或Zoopla支付费用,而肥皂公司为‌搜索排名都愿意向亚马逊支付费用(亚马逊2020年嘅广告收入接近200亿美元,利润都许比AWS仲要高)。同样哋,谷歌或Facebook上面嘅流量好少是嚟自新闻嘅,而且新闻搜索结果旁都好少会出现广告(高价值嘅广告就更少‌)。谷歌从新闻那入面赚到嘅钱并唔比波音从远洋客轮那入面赚到嘅钱更多。互联网已经将呢种模式畀毁‌

    但是,这没乜嘢大不‌嘅。而家报纸嘅财务状况跟谷歌同Facebook嘅相比已经存在好大差距,佢哋嘅游说能力,跟这两家设法缴纳‌好少地方税嘅美国公司嘅相比都存在巨大差距。因此,喺美国以外嘅世界大部分地区,过去十年嘅争论当中有一半都系关于报纸是唔系以及点样将其政治影响力(以及,噉是社会价值)转化为某种形式嘅国家支持,以及呢种支持是唔系嚟自于硅谷、一般税收或者别嘅地方。

    目前,这背后嘅大部分嘅努力都集中在构建某种强制性嘅价值交换上。“大型互联网平台”将流量引导畀报纸,呢啲流量对于报纸嚟讲是值钱嘅,但是而家佢哋仲必须为呢啲链接,或者为用‌报纸嘅片段以及摘录(是嘅,所有呢啲摘录都都受到报纸嘅控制)向报纸支付费用。

    记者在对此进行描述时,佢哋往往会默认使用“为新闻付费”或“使用内容”之类嘅词,但是,有啲地方(比方说,澳大利亚嘅提案)好清楚地将原始链接都涵括在内。根据这项法案,当任何人在Facebook上发布跟某个指向报纸网站嘅链接时,Facebook都必须付费——甚至,报纸自己发链接Facebook都要付费。这跟“使用内容”或“靠新闻获利”无关。我哋讲嘅系链接。喺Facebook嘅案例度,甚至包括佢无办法控制嘅链接。

    律师会指出,呢种模式嘅最大优势在于佢睇起嚟并唔像税收同补贴(比方说,欧盟针对国家支持就制定‌相当严格嘅规定)。佢睇起嚟像一个竞争案例。有观点认为,就算谷歌同FB从新闻获得嘅直接经济价值好少或没有,但佢哋从(提供新闻嘅)全面性中获得‌间接价值,因此,如果唔系因为佢哋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嘅话,佢哋将“愿意”付费畀新闻链接,因此这是竞争法嘅问题。

    呢种逻辑有一个刻意嘅盲区。没人曾经畀链接付过费,不管市场力量点样都没有。都从嚟没有人就链接问我要过钱,如果有人对我提呢种要求嘅话我会拒绝,而且我完全没有市场力量。你用不住提出咁样嘅假设:“要是谷歌同Facebook嘅市场力量比较小嘅话,会发生乜嘢——佢哋会为链接付费吗?”你剩系要要到网上睇睇互联网上面嘅所有第啲网站即可。

    但是,如果你接受呢种新颖嘅理论,都就是链接免费‌25年是一种市场失败嘅话,噉就会进一步违反‌一条基本逻辑:如果所有链接都有价值嘅话,点解该拿钱嘅只有报纸?如果所有链接都要付费嘅话,噉报纸所占嘅那点份额根本就是微不足道。但是报纸对社会嘅价值更大!这是佢哋应得嘅!好吧,都许佢哋的确是——但是“我哋更钟意佢哋”并唔系一项竞争法嘅论据。这是公共资金补贴嘅一种论据。如果用呢个嚟论证要用公共资金嚟对报纸予以补贴,这完全说得过去,不过我建议,如果你确实想要畀予报纸补贴,噉就得诚实一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辩论,而唔系基于一个完全虚构嘅互联网经济学理论。

    当然,就算法律嘅经济同知识基础不合逻辑,都定系可以通过并执行嘅,钱定系亏花出去嘅(不管是花在新闻业上定系红利上)。但这可能会导致佢变得脆弱——如果佢嘅基础不合理、不诚实嘅话,更可能更早而唔系更晚会被丢弃。但是,这都会带嚟实际问题。如果你嘅(假装唔系补贴嘅)补贴理论是建立在链接以及流量基础之上嘅话,噉么嗰啲最受欢迎嘅网站会拿到最多嘅钱,这意味住从呢种做法中受益嘅会是嗰啲民粹小报,而唔系嗰啲经过深思熟虑,具有社会价值嘅大报。同样重要嘅系,喺建立新嘅商业模式同尝试自食其力方面做得最好嘅公司拿到嘅收益会更少,因为这基本上意味住采用嘅系付费模式而唔系纯粹靠免费广告支持,而且采用付费模式嘅网企喺社交媒体上获得嘅链接要少得多,因此得到嘅补贴都会少得多。

    这往往都系补贴嘅问题:到头嚟你惩罚嘅系嗰啲设法不需要补贴嘅公司,从而迫使成个行业继续依赖补贴。就算你采取实际征税+同实际补贴结合嘅明智做法,而且都可以揾到一种令人满意嘅方式嚟分配嗰啲钱都是咁。到时候你既做不出真正嘅非营利性新闻机构(比如公共广播公司),都做不出可以控制自己命运嘅真正嘅商业机构。睇睇从《卫报》(正喺度稳步朝付费模式发展)到《金融时报》或者《纽约时报》(这两个已经采取付费模式‌)。

    我之前就已经写过,过去十年嘅相关讨论,一半讨论嘅系国家嘅角色问题——另一半则是关于点样才能建立起一个可行嘅,规模化嘅在线内容业务。呢个话题嘅范畴已经超越‌新闻。但是,对在线内容业务最重要嘅干预是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通过等不同资产之间共享用户数据变得更加困难,除咗畀谷歌同Facebook带嚟‌一啲不便以外,GDPR嘅作用有限。谷歌同Facebook基本上都系将呢啲数据保留在公司内部,但会等跨多个网站嘅广告定位变得更加困难,从而减少‌报纸网站能拿到嘅广告收入。竞争监管者提供(或试图提供)嘅嘢,又被隐私监管者拿走‌。再次地——决策要小心意外后果。

    译者:boxi。

    cantonese.live 足跡 粵字翻譯

    2021-03-16 17: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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